安徽理工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客观、准确地反映学习实践活动实际成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的目的和意义
在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告一段落时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是贯彻群众路线、吸收群众全程参与学习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的目的是真实了解民意,客观、全面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实事求是评价活动的成效,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测评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参加人员
(一)测评时间:2009年8月21日10:00。
(二)测评地点:新一楼多媒体教室。
(三)测评内容:对我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情况的评价。
(四)测评标准: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和不满意四个档次。
(五)参加测评人员:
1、学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各科室负责人;
3、离退休干部代表;
4、参与学习实践活动的群众代表;
5、教代会代表;
6、学生代表;
7、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代表。
三、测评方法和步骤
1、制定测评工作方案。测评工作开展前,要认真制定测评方案,明确具体的测评时间、参评人员、测评方式和有关要求等。
2、通报活动有关情况。组织群众满意度测评前,要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向干部群众通报我校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特别是谋划创新思路举措、整改解决突出问题、创新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其能够全面、深入了解我校学习实践活动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形成的新局面、取得的新成效,为搞好满意度测评奠定基础。
3、实施群众满意度测评。召开测评大会时要讲明群众满意度测评目的、意义,说明填表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群众满意度测评主要采取填写测评表的方式。设置专用投票箱,采取无计名方式组织投票。
4、做好测评情况统计汇总上报工作。测评结束后,认真组织对测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按要求向省委教育工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情况。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在省委教育工委学习实践指导检查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要把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作为检验活动成效、深化活动成果、改进工作举措、促进安徽理工学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周密谋划,认真组织。要努力创造有利于干部群众讲真话、讲实话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有序参与、客观评价的良好局面,有效保证群众满意度测评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测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并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安徽理工学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