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办函〔2009〕53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教育电子政务普及程度提高,省教育厅和部分市、县(区)教育局及有关高等院校相继实现了内部电子公文流转,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教育系统的政务公开,提高了工作效能。为充分发挥全省教育网络平台和教育部“教育电子政务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我省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水平,省教育厅将启用“教育电子政务平台”下发电子公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做好接收教育厅电子公文的准备工作,按时启动教育部“教育电子政务平台”软件系统,调试相关的服务器等硬件设备,确保“教育电子政务平台”正常运行。尚未安装“教育电子政务平台”的高校和有关县(区)教育局,请尽快与厅信息中心联系安装(联系人:许胜超、卫亮,联系电话:2831885、2158635)。安装前,请临时登录安徽教育网教育信息报送平台接收。步骤如下:登录http://xxbs.ahedu.gov.cn,自行填写用户名(为各县、区教育局名称全拼),如合肥市庐阳区教育局为“luyangqu”,输入密码 (我们将密码发送到各单位管理员信箱),登录后,点击“公文与信息交换”→点击“文件收发”→点击“公文收件箱”后,出现教育厅正式公文,可下载或打印。最后,点击发送阅读回执,表明公文收到。各单位须按要求配置好软件和硬件环境(具体要求见附件1),需配置一部彩色打印机用于电子公文落地打印。 二、自2009年11月1日起,省教育厅将在下发纸质文件的同时,试发电子公文(涉密公文除外)。自12月1日起,除涉密公文外,省教育厅将仅发送电子公文,不再下发纸质公文。为确保安全,电子公文通过扫描仪生成pdf格式文件传输。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30—11:30和下午3:00-5:30打开“教育电子政务平台”接收电子公文。对于一些特急处理的公文可根据实际情况特事特办,保证公文运转及时、高效。 三、各单位请于10月20日前将办公室分管主任、系统管理员和文件收发员的手机号码等信息(见附件2)报厅信息中心,用于接收厅发文件的短信提示收文信息。 四、省教育厅已通过“教育电子政务平台”建成全省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库,收录了近几年省教育厅普发文件和教育部司局文件、教育部简报、各市教育局和有关高校等非涉密文件,通过“教育电子政务平台”提供给全省教育系统共享。各市、县(区)教育局或学校也要及时将本单位主动公开文件存入“教育电子政务平台”共享文件库或用电子邮件发至教育厅信息中心,不断增加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库的信息量(邮件地址:weiliang@ahedu.gov.cn)。 五、各单位要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教育电子政务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电子公文交换工作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网络管理制度等。对紧急、重要公文要及时办理,不得在交换环节延误公文处理时限,以保证电子公文交换的设备和文件安全。 附件:1.“教育电子政务平台”软硬件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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