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厅机关各党总支、各党支部,厅属中专学校党委:
为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沈浩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共同创先争优,确保委厅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按照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省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通知要求,开展“创先争优在行动”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反映委厅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大业,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创先争优、争创一流业绩、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等方面的先进事迹或精神风貌。
征文题材不限,要求客观、真实、可信。事迹类征文应由各级党组织审核并加盖公章。篇幅一般不超过3000字。
二、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5月。
三、工作程序
1、启动阶段(2011年2月)省委教育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开展征文活动通知,并在安徽教育网站(省委教育工委创先争优专栏)等媒体刊发征文启事。委厅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厅属中专学校要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3月-4月)。委厅各单位围绕本次活动主题,自下而上地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征文活动,并于2011年4月30日前,向省委教育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1-2篇优秀征文。
3、评选表彰和推荐阶段(2010年5月)。委厅机关成立评审组,对各单位推荐的征文进行评选。并从获奖的征文中推荐1-2篇征文参加省直机关的征文比赛。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委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层层发动,广泛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加征文活动。
2、突出群众参与。开展征文活动重在党员群众参与。各单位要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充分调动基层党员群众参加比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活动覆盖到各个领域,使开展征文活动的过程成为党员群众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 过程。
3、注重典型培养。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征文比赛活动,进一步发掘先进典型,加大典型的宣传力度,把宣传推荐典型作为明年“七一”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抓好落实。各单位特别优秀的典型事迹请及时与省委教育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创先争优活动办将积极进行宣传推荐。
4、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主动联系委厅和其他新闻媒体,运用不同表现形式,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联系人:杨 妍
联系电话:0551-2158634
电子邮箱:yangyan@ahedu.gov.cn
省委教育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1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