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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理工学校党员干部参加法院庭审旁听接受廉政教育
 发布日期:2012/10/8 22:22:16 发布者:[办公室]  来源:[本站]  浏览:[]    字体:   


 

     国庆前夕,安徽理工学校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了安徽师范大学原党委副书记(副厅级)余某(女)职务犯罪一案的公开庭审,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党委书记詹镜青,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许良,副校长吕维山,以及中层干部参加了旁听。
    上午九点一刻,随着法官法槌声响,余某一案正式开庭。检察机关指控余某在担任安徽师范大学副校长、党委副书记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承接工程、支付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人民币39万余元、各类消费卡3万余元及金手链、手机等钱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时间持续近两个小时。被告在法庭上进行当庭时陈述痛哭流涕的场面触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大家为被告没有坚守廉政防线身陷囹圄而扼腕叹息,可谓是法槌声声警钟鸣,悔泪滴滴震人心。
    通过参加庭审旁听,大家见证了法律的尊严,感受到了触犯法律给社会、单位,特别是给家庭带来的危害和伤痛,充分认识到了知法、懂法和守法的重要性。大家纷纷表示,要以此为鉴,严格自律,忠于职守,在教育战线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
    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是安徽理工学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旁听发生在身边的有针对性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零距离的接受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更加自省自重,突出了廉政教育的实效性,增强了党员干部法制观念和廉洁从教的意识,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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