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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就高中阶段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15/4/10 11:09:34 发布者:[办公室]  来源:[本站]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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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就高中阶段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答记者问

 
近年来,国家和我省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高中、中职)学生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健全。近日,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我省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回答了记者提问。
1.我省中职和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新的标准是多少?
答:国家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职和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标准由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省财政已经按照新的标准预拨了2015年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
2014年我省共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37654.4万元,资助学生251026人,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11976.5万元,资助学生79164人。
2.我省现行的中职免学费范围是什么?
答:中职免学费政策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期间进行了多次调整完善。目前我省现行的中职免学费范围是: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按10%比例评定。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014年我省累计减免中职学生学费70372万元,惠及284407名学生。
3.五年制高职学生和三年制中职学生都免三年学费吗?
答:三年制中职学生受助资格依照现行资助政策相关规定进行评定。
五年制高职学生前三年资助政策与三年学制中职学生相同。后两年按照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
4.我省现行的中职免学费财政补助方式是什么?
答:2014年,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我省调整完善免学费财政补助方式。
公办学校的补助政策。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第一、二、三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全额补助学校,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民办学校的补助政策。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机制,加强资助监管,推进精准资助,注重资助政策和成效的宣传,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1.全面落实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明确工作要求,规范评审程序,按优秀和困难程度给予研究生不同的奖助,形成公平与效率并举的奖助机制。
    2.认真组织实施民生工程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中职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扩大中职免学费财政补助范围。
    3.做好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以及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工作。
    4.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校内资助资金提取和使用。
    5.做好高校新生入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孙大光张刚奖助学金等项目的管理工作。以兴皖育才高等教育奖学金为基础,推动成立安徽省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进一步完善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机制。
    6.按照国家要求推进普通高中高三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资格预认定工作。
    7.进一步健全上下联动、多级协同的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长效工作机制。
    8.优化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考核与奖惩激励机制,完善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机制运行奖励费的使用与管理。
    9.引导高校与市县学生资助机构建立贷款学生信息的互通和跟踪机制;督查高校做好支付宝使用培训、系统信息维护和毕业确认等工作。
    10.积极协调省农信社加强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信息化建设,规范贷款受理与信息确认流程,推动农信社助学贷款规模持续稳步增加。
    三、进一步完善资助监管机制,加强资助资金监管力度。
    11.坚持并完善现场监管制度,强化资助资金流转和资助实施程序的全过程监管,注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确保资金安全和监管实效。
    12.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绩效和资助资金使用专项审计。
    13.修订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
    14.加强各类资助数据的报送和分析工作,建立资助异常信息数据预警、核查及通报制度。完善民生工程月报制度。 
    15.切实做好资助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探索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提升资助管理水平。
    16.积极与民政等部门沟通,建立精准认定工作机制。指导各地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组织学校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地开展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建立覆盖多学段、可共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17.积极探索建立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奖助等级评定指标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照困难程度合理确定资助档次。
    18.探索建立资助经费分配新模式,重点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提升资助预算管理和发放管理精准度。
    19.继续加强和完善市、县、校学生资助机构建设,提高学生资助管理精细化水平。
    20.组织开展资助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地方和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执行力。
    21.依托安徽省学生资助工作研究会,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
    五、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和成效宣传、构建上下联动的宣传工作机制。
    22.继续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联合有关金融机构,在各高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常态化、全方位开展诚信教育、征信和金融知识宣讲活动,通过示范带动和典型引领,大力倡导履约践诺精神。
    23.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联合有关媒体,突出宣传资助政策育人效果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成长成才典型。
    24.建立落实资助政策解读“两节课”制度,制定标准课件,规范政策解读内容,前移资助政策宣传关口,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后顾之忧。
    25.继续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百千万”走访活动。创新走访形式,提高走访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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