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区)的通报》中,我校被授予“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学校继荣获第九届、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后,再次取得此项殊荣。
在文明创建过程中,我校以实施“创建绩效考核工程、凝聚人心工程、学习型校园建设工程、细节育人工程、文明修身工程、校园文化精品工程、典型引路工程、形象品牌工程、网络文明传播工程、环境育人工程”等“十大工程”为引领,通过“四坚持”,即坚持过程管理,促进文明创建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坚持依靠师生,增强创建工作的群众基础;坚持贴近校园生活,激发精神文明建设的时代性和吸引力;坚持典型引路,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充分实现精神文明建设与各项工作的良性互动,学校呈现出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学习氛围浓厚、文体卫生先进、管理科学规范、业务水平领先、校园秩序安定、环境整洁优美的良好发展态势。先后荣获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第一届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安徽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安徽省第二届文明网站、安庆市文明单位、安庆市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
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今后学校将在坚持不懈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过程中,探索新做法、创造新载体、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社会文明新风,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