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学校特困生评定资助办法(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资助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评定范围
我校在籍(三年制中专第三年顶岗实习和高中一年制中专除外)家庭确实困难学生。
二:困难资助金等级及标准
困难资助金分一、二两个等级,其中:一等为人民币500元,二等为人民币300元。按年发放。
三: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指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认真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参照《安徽理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暂行办法》。
四:评定程序
1、个人填写特困生申请。
2、学校发放《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3、班级(班主任)进行评议填写审核意见,汇总后交到学生科。
4、学生科审核后并进行为期一周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学生科汇总制表报分经校长。
6、校长批准后发放资助金。
五:名额分配
1、受资助困难学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在校生人数的4%。
2、其中名额的50%资助对象为五年制高职第三年学生。
3、余下名额的50%资助对象为余下符合条件的班级,学校原则上不搞班级平均,真正资助那些家庭特殊困难的学生。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困难资助:
1、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有迟到、早退、旷课者;
2、生活铺张浪费、吸烟、酗酒、经常下饭店者;
3、经常上网、夜不归宿者;
4、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七:注意事项
1、各班事先要认真调查,准确掌握本班特困生情况。
2、申请困难资助的学生必须实事求是,如弄虚作假,将严肃处理。
3、享受困难资助的学生要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如发现用困难资助金买烟、大吃大喝等现象,除追回困难资助金外,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一:评定范围
我校在籍(三年制中专第三年顶岗实习和高中一年制中专除外)家庭确实困难学生。
二:困难资助金等级及标准
困难资助金分一、二两个等级,其中:一等为人民币500元,二等为人民币300元。按年发放。
三: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指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认真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参照《安徽理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暂行办法》。
四:评定程序
1、个人填写特困生申请。
2、学校发放《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3、班级(班主任)进行评议填写审核意见,汇总后交到学生科。
4、学生科审核后并进行为期一周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学生科汇总制表报分经校长。
6、校长批准后发放资助金。
五:名额分配
1、受资助困难学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在校生人数的4%。
2、其中名额的50%资助对象为五年制高职第三年学生。
3、余下名额的50%资助对象为余下符合条件的班级,学校原则上不搞班级平均,真正资助那些家庭特殊困难的学生。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困难资助:
1、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有迟到、早退、旷课者;
2、生活铺张浪费、吸烟、酗酒、经常下饭店者;
3、经常上网、夜不归宿者;
4、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七:注意事项
1、各班事先要认真调查,准确掌握本班特困生情况。
2、申请困难资助的学生必须实事求是,如弄虚作假,将严肃处理。
3、享受困难资助的学生要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如发现用困难资助金买烟、大吃大喝等现象,除追回困难资助金外,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安徽理工学校
2008年11月11日